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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姜保忠院长参加“新时代枫桥经验”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4-11-29 庞慧洁 浏览次数:[]

11月22日—23日,新时代“枫桥经验”学术研讨会暨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研讨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举行。来自西北政法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法治日报、新疆法治报的记者,自治区法学会领导、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的党政领导、基层工作人员100多人出席会议。我院姜保忠院长、法学部副部长张福刚副教授、法学院教师夏朝峰受我校法学部指派,应邀参加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位于美丽的乌伦古湖畔。作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阿勒泰地区经过3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小事吹哨子、大事响喇叭、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的“乌伦古经验”,获评2024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与会人员围绕“乌伦古经验”、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展开研讨。


      姜保忠院长以“枫桥经验是新时代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为题作了主旨发言。“枫桥经验”是上世纪60年代诸暨枫桥镇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毛泽东主席对枫桥经验表示肯定,亲笔批示“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枫桥经验”,指出:“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姜保忠院长从学习总书记讲话、二十大报告“两个结合”的高度,通过《史记》、《后汉书》、《鹿洲公案》中的相关论述和生动案例,“六尺巷”故事、“天理国法人情”、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内容,详细阐述了“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指出“枫桥经验”是“两个结合”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充分运用,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念。

      本次研讨会为深化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提供了有力支撑,助推当地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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